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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部委动态:中国税制面临调整 2000年2月27日 21:38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八日电 经济透视:中国税制面临调整 中新社记者 张红 近来从中国权威机构频频传出的信息显示,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出现阶段性变化,中国一九九四年以来确立的新税 制将面临调整。 迫使税务当局重新审视中国税制的首要原因,是中国经济长期面临的通货膨胀形势已经为通货紧缩趋向的压力所取代 。 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人士指出,一九九四年中国进行的全面税制改革,是按照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活动这两大目 标实施的。当时中国正面临着严重的通货膨胀,因此税制设计也贯彻了治理通胀的方针。比如,与大多数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 税不同,中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实际税负较重。此外,还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目 的是通过税收调节抑制投资过热。但是,现在中国出现了通货紧缩趋势,启动投资成为当务之急,这就要求税制结构作相应的 调整。 为此,有关当局已经决定,从今年开始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国 产设备投资实行按百分之四十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并提高了出口退税率。这一系列措施表明,中国税收制度为适应 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已开始进行结构性调整。另外从改革的方向上,当局也在考虑将来把生产型增值税改成消费型增值税, 不过受到财政状况的制约,其调整和改革需要逐步探索。目前在对收入影响还不太大的行业,税务部门已经有所动作。 有关人士也表示,中国的中期目标是把税收占GDP的比重提高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目前,由于这一比重还比 较低,中国总体上不能实行减税政策,但可以在保证税收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对税收政策进行结构调整,即:该征的税征上来 ,该减的税减下去。未征上来的税有两部分:一是现行税制未覆盖到的部分,要通过调整税收结构,拓宽税基,例如个人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税的恢复征收;二是偷、逃、骗税部分,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 中国离WTO已经越来越近,“入世”的压力也构成了进一步改革、完善税制的动力。中国需要适应WTO的规则和 本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并按照这些规则和要求清理、修改有关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对有空白的 地方,要加快进行新的立法,增加有关规定,使中国的税收制度更加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认为,具体而言,加入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主要在三个方面:其一,中国已经承诺到二00 五年将关税水平由目前的百分之十七降至百分之十左右,在降低关税壁垒的同时,WTO还要求在国内税制建设上更加充分地 体现国民待遇原则,方向之一就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统一;其二,WTO的原则对中国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执法的规范 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三,加入WTO后,大量外资将在更广泛的领域进入中国,国内企业也将更多地走出国门,中国现有的 税收管理将面临巨大挑战。 为此,权威人士强调,面对加入WTO的形势,中国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包括继续 吸收外商来华投资;二是继续履行对外商已经承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恪守中国的信誉;三是“权衡利弊,因势利导”,政策 调整要充分考虑外国投资者的利益。 国际经济新的发展潮流和趋势,也促使中国税制进行调整。其中最紧迫的两个问题,就是跨国经营的扩张和电子商务 的兴起。有关人士承认,中国现行税制尚难适应这些新趋势的要求,必须加紧研究对策。 尽管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都对税制变革提出了要求,中国也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全面的税制改革显然要慎重行 事。权威人士表示:政策调整要相机而动,但是一国的税制还是应该保持相对稳定。这意味着,今后中国的税制改革肯定不会 像一九九四年那样轰轰烈烈,而会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调整的过程。 相关专题:2000年两会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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