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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已上报国务院 2001年1月12日 08:03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记者王以超)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在此间表示,为应对入世要求,中国已经拟订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草案)上报国务院,并清理了与WTO规则不符的有关保险法律法规。 他指出,去年中国保险市场加快了开放步伐,共有两家合资保险公司和两个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获准进入。中国也举办了三期“保险高级管理人员WTO研讨班”,提出了加入WTO的应对措施,准备与外资寿险合资的中资保险公司也增加了四家。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在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设立了三十一个保监会派出机构,一个全国性的保险监管组织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马永伟称,中国去年也进一步完善了保险法律法规,并研究制定了保险监管指标体系。同时也扩大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范围,开始允许跨区域开办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从而促进了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 他称,中国保监会亦加大了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了违规经营的三十八个保险分支机构和两家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取消了部分违规代理保险业务的兼业代理人资格,撤消了三家违规的外资代表处。 马永伟指出,由于中国各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因此各项经营指标都有所改善,财产险的保费收入增长率比前五年高出了一点五个百分点。而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投资连接产品、分红等产品,其保费收入已经占到试点地区个人寿险新单保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九点六。 此外,中国也加大了培育和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的进程,仅去年一年,批设的保险经纪公司就有八家,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达三十三家,保险公估公司也有三家,中国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框架已经初步得以形成。(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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