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九日电 今日,北京市建委明确答复此间媒体:境外人士北京购房,将严格执行“一人一套”,而非“一证一套房”。
此前有媒体报道,有的内地城市对外资购房有可能实施“一个证件一套房屋”的方案,这样,由于香港地区居民有效证件包括回乡证、香港身份证以及香港特区护照;台湾地区居民的台胞证、台湾身份证明亦算两个证件,就可能出现“一人多套房”。因此业内有人士猜测包括北京在内的其他城市是否也会采取这种“变通”方式。
据今日的《法制晚报》报道,市建委有关人士称,八月七日,建设部等六部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进行了正面解答,并特别强调,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办公用商品房。而且,即便是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也有两个条件:
一是时间限制。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的,已属国民经济的“居民”范畴。在境内工作学习不足一年的,住房需求只能通过租赁解决。
二是用途限制。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只有符合自用、自住原则,才能办理相关外汇收支和汇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