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6胡润百富榜”在上海发布。然而,“百富榜”前十名的其中一位房地产大亨,虽个人坐拥财富100亿元,其所拥有的大集团却连续几年欠下巨额税款,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至今仍欠税达2800万元(不含滞纳金)。
各种各样的“富豪榜”上,房地产开发商牢牢占据着统治地位,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第一大户,然而其欠税问题却是最严重的。2005年8月,广州市地税局发布欠税名单的公告中,房地产企业所欠缴税款占公告欠缴税款总额的八成以上,而当年的另一份调查资料显示,90%的房地产企业都存在欠税现象。
“百富榜”连上了“欠税榜”,“财大气粗”的房地产企业却成为欠税大户,这样的反差实在令人感到难以理解。是房地产企业真的资金紧张吗?答案恐怕并非如此。即以此次登上“欠税榜”的房地产集团为例,在长期拖欠税款的同时,该集团曾参与过很多社会公益活动,并多次为“希望工程”、“广东省十大民心工程”等活动捐资;就在今年,该集团还被评选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有钱从事公益活动,却无钱履行法定纳税义务,这显然说不过去。
实际上,大部分房地产企业所欠的是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在房屋实际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发生这部分税金就表明房地产企业已经把房子卖掉,实现了营业收入,怎么会没钱缴纳税金呢?看得出来,房地产企业之所以拖欠税款,非不能为实不愿为。拖欠下来的税款,房地产企业可以用作投入其他项目,或者通过公益事业提升企业的影响,比较之下依法纳税则被视为一种没有任何收益的付出。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不仅一些资金紧张的小房地产企业纷纷挖空心思偷逃税款,即使声名显赫的“地产大鳄”一样概不能免。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偷逃税的打击力度是十分明确的,然而即使如此,房地产企业偷税、欠税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甚至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笔者以为,要想遏制这种趋势,除了加大打击力度之外,改进现行的房地产企业征税方式或许不无裨益。
当前,税务机关在检查税收情况时,一般都是以年度为单位,而楼盘多为滚动开发,开发期间一般在账面上不体现利润,因而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屈指可数。当一个楼盘销售接近尾声时,开发商就已经开始用卖房款去开发第二个楼盘,而不会等到结算。因此尽管楼盘在一个接一个的卖,但是账面上却一直是亏损的。如果税务机关能够以开发商的每个项目为单位,与建设部门等做好协调工作,从项目工程通过验收时就开始予以重点监管,这样的现象应该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实际上,房地产企业偷逃税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通过偷漏税来减少支出更是成了很多房地产企业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百富榜”连上“欠税榜”这样的强烈反差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极端个例而已。房地产企业普遍偷逃税款足以说明现行制度还存在着某些问题,因此完善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仅仅依靠房地产企业的自觉自律显然是不够的——无论这家企业拥有多么辉煌的业绩和多么显赫的威望。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