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日前表示,目前仍有20%~25%的城镇居民需改善住房条件,且今后15年~20年内,还会有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政府保障体系给予更多的帮助(《现代金报》11月6日)。
陈淮的这一番表态,言中了目前城市住房困境的关键所在:政府职能部门迷信市场手段,结果由于供需失衡,房价节节攀升,市场矛盾加剧。其实,在居民住房问题上,行政手段是不能缺失的,特别是在我们这个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社会,行政手段的缺失,更可能导致许多问题的发生。
如今房屋供求的失衡,主要原因不在于购房者“太富”,更多的是政策性的因素,而非真正的市场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政策的力量,而不能单纯让市场的力量左右。穷人也要住房子,那么这些房子又由谁来建呢?当然还是地产商来建,但却需要政府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和引导,使地产商愿意为穷人建房,或者不得不为穷人建房。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市场经济中也有计划和调控,这是一个公共管理的常识问题。特别是事关民生的公共管理问题,行政手段更是不可失语。将话语权全部交给“市场”中的强势者,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困难群众,还有政府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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