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永久居留,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同时我又在另一家公司打工,我需要在两边上保险吗?
答:原则上是这样的:你是公司的老板,是法人代表,或你占了大于25%的股份,你就要上老板保险。同时因为你在向另一个企业提供服务,那个企业就必须给你上工人保险。
上老板保险是当老板的义务,同时你也享受了老板保险给予你的权利。企业给工人上保险是企业的义务,同时也是你的权利。给工人上的保险内除了有医疗保险,病假和职业病保险外,还包括了失业保险。本来,这部分的保险是老板交的。如果,你在那家公司不是以工人的身份打工,而是合作关系,那么可以不上工人保险,但是,你与那家公司之间就不存在雇佣关系了。 (来源:西班牙《欧华报》 华侨华人事务所 郑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