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 最新一期香港《亚洲周刊》刊文说,缠绕中加两国达6年之久的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一案,突然有了非常惊人、同时也颇具好莱坞剧情特色的发展。文章认为,赖昌星被遣返的预兆越来越明显。
文章说,赖昌星因为参加朋友孩子生日的晚宴延时未归,违反了居家监禁条例而被重新拘捕关入牢房。消息一出,赖昌星立刻再次成为加国主流媒体和华文媒体的头条新闻人物。
在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局的聆讯中,法官驳回了赖昌星的释放申请,理由是赖屡次犯规,同时有潜逃的风险,因此要求继续拘押赖昌星,直到他提出有说服力的新理由。也就是说,最近,赖昌星不可能驾驶着他的红色保时捷四处兜风,或在食肆酒楼狂饮高歌,而必须呆在牢房中默默度日。
8月3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称驳回赖昌星难民申请的上诉,换句话说,赖昌星在加拿大申请难民的美梦彻底破碎。赖昌星今年4月的难民申请被拒绝后,6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没想到,一连串的巧合之下,赖昌星的命运发生了急速逆转。
本来,按照惯例,加国高院无须对其拒绝受理上诉的决定作出任何解释。不过,这次最高法院却作出了简短解释。高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赖昌星及其妻子曾明娜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可靠。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
文章说,现实是冰冷的。在过堂接受聆讯的时候,赖昌星往日充满自信的笑容,已经被失望和憔悴所代替。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赖昌星会被立刻遣返。
根据加拿大司法程序,赖昌星必须在15天内申请接受遣返前风险评估,30天内提出佐证文件。换句话说,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会受到死刑判决将成为辩控双方争执的焦点。
令人感到意味深长的是,在这次赖昌星被拘留风波中,媒体在司法文件中赫然发现,原来早在2004年5月,赖昌星妻子已经向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并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获批准,并在31日内无反对下生效。据此,法官判曾明娜获得目前居住房屋的产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因为赖昌星的三名子女已成年,现年分别为19岁、21岁及23岁。
顿时,加国媒体一片哗然,赖昌星为转移财产而蓄意离婚的标题充斥大小报章。但是,也有民众认为,赖昌星已经作好被遣返的思想准备,目前是要让妻小能够留在加国。
对赖昌星而言,不要说难民待遇,如今连争取保释外出,也是一个月才有一次聆讯机会,下次聆讯要到9月22日。那时候,赖昌星能否获得短暂的自由,不但他的律师没有十分把握,他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即使获释,赖昌星又能否借风险评估逃避遣返命运,那就只能等待戏码的尾声和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