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十月二十八日电 (张墨 张云)震动中国的山西交口“五·一八”特大煤矿瓦斯爆炸发生后,原交口县安全监督局局长武小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达三百八十六万余元,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武小莉在二00二年一月至二00四年一月担任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五十一万元;非法收受其管辖范围内的煤矿承包、经营人贿赂现金共计五万二千六百五十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达三百三十余万元,且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此外,武小莉故意违反政府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为其管辖范围内的交口县蔡家沟煤矿配备不合格的驻矿安监员,致使该矿在私自违规生产中发生特大煤矿爆炸事故,死亡三十三人,直接经济损失达二百九十三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武小莉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滥用职权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