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产界,任志强绝对是个异类,他言论大胆,个性张扬,与中国传统所推崇的“含蓄内敛”绝然相反。很多开发商的想法、做法与任志强宣扬的完全一致,但他们不会说出来,任志强却不但说出来,而且在不同的场合大声地说出来,于是他就成为异类。
我说的,我坚持
《南京地产》:您的言论一直比较极端,从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中国房地产市场在2020年以前不会出现泡沫,近期又提出房地产应该暴利。这样做是不是为了吸引眼球?
任志强:我从不认为我的言论极端。首先说泡沫问题。发达国家的历史证明,目前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水平只与美国上世纪60年代相当,很多人还没有房子,怎么能说有泡沫呢?
再说品牌暴利问题。品牌一定是暴利的,这是哈佛的商业理论。目前房地产业的情况是10%的企业贡献了60%的利润,剩下的90%的企业争抢剩下的利润。另外,暴利不等于高价,如果管理水平高、成本控制得好、融资成本低、资金周转得快,以同样的价格出售产品,企业的利润率可能会比同行高。将暴利等同于高价,这是偷换概念。
还有为富人建房问题。1998年23号文件就提出住宅的三种供应体系,其中明确提出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你能说中高收入者是“穷人”吗?严格地说起来,商品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那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怎么解决?政府带有补贴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形成了相应的保障体系,这一块政府已经在做,而且已经比较成功。除了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外,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还采用了政府贴租、贴息的办法,对那些“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群体进行补助,目前中国只有天津市在采取这一措施。
我的单个产品暴利,企业不暴利
《南京地产》:那您的企业有暴利吗?
任志强:单个产品当然是暴利,但是这并不是说企业暴利。因为科研、培训、履约担保、提供更好的服务,这些都需要投入啊,品牌的维持费用高昂,所以均衡下来,企业并不构成暴利。你看万科的报表,它的毛利超过40%,可是净利润只有10%出头,就是这个道理。
《南京地产》: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公正形象并不是很好,像胡润百富榜上有很多的富户都来自房地产业,您的这些言论会不会加剧公众与开发商的对立情绪?
任志强:人们为什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印象不好?因为民企占据了70%,而石油、电信等更多行业中的领先企业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因而不会出现个人的巨富。
没有“原罪”,我敢说
《南京地产》:我不明白的是,什么促使你这么大胆?
任志强:因为我是国企,我是打工的,不存在第一桶金的“原罪”问题。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叶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