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2006年,最高法院将对人民法庭在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大检查,法官是否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被列为检查重点。
中国青年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这次大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人民法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落实情况,包括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的落实,诉讼费用的预收、结算和退费是否方便群众,巡回审判的力度是否加大以及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司法为民。检查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法官是否增强了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是否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