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开幕后,中国政府向会议提交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草案。草案介绍了今后五年,中国要努力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宏观经济平稳运行,GDP年均增长百分之七点五,实现人均GDP比二000年翻一番。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四千五百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百分之五。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提高三个和四个百分点。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增加到百分之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两成左右。
——城乡区域发展趋向协调,社会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率提高到百分之四十七。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和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九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二点二三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八成以上。贫困人口继续减少。
——全国总人口控制在十三亿六千万人,耕地保有量保持一点二亿公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一成,森林覆盖率达到两成。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百分之五,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财税、金融等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更加协调,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此外,草案还表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取得新进展,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