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6日电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2006年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荷兰商业银行(ING Bank N.V.)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2.5亿美元,其中至少2亿美元需用于发起设立A股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