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距5月22日“郭敬明抄袭案”终审宣判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方面却未有丝毫动静,既没登报公开道歉,也没交付21万的赔偿金。昨天,记者拨通了郭敬明的电话,郭敬明向记者表示,下一步怎么做,究竟什么时候道歉,“都还没有想好”。而据春风文艺出版社传出的消息,代理律师正在商议申诉事宜。
“郭敬明抄袭案”上周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被告必须在终审判决后的15天内履行判决内容。现在,期限已经过半,郭敬明本人既不表态,也不道歉,令人费解。
记者昨天意外拨通了郭敬明的手机。电话那头郭敬明的声音显得有些无精打采。“我还没看过判决书,对听说的判决结果有些无奈,至于下一步怎么做,究竟什么时候道歉都没想好。”
对于“抄袭”之说,郭敬明表现出一贯的谨慎,他承认在写《梦里花落知多少》前看过《圈里圈外》,但在创作时也仅是“受了一些影响”而已。
郭敬明的经纪人杨柳表示,律师正在“根据判决结果商量方案”。当记者追问:“这是否意味着郭敬明已接受了判决结果?”杨柳立即坚决反驳:“郭敬明从没有说过要接受这个判决!”
此外,春风文艺出版社这次是第二被告,该社将与郭敬明共同承担赔偿和道歉责任。春风文艺出版社的一位企划编辑透露,判决书下达之后他们感到“很委屈、不服气”,所以会要求法院复议。耐人寻味的是,该出版社表示,其律师至今未看到判决通知书,也没和郭敬明取得联系,但申诉具体事项已在商讨之中。(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