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修生、实习生是没有人权的廉价劳动力
在《被破坏的人权与劳动基准——2006年外国人研修生白皮书》的记者发表会上,市民团体指出: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制度从来就存在著问题,政府一贯推行不断扩大接受外国人研修生的方针,而在岐阜县的缝制工厂里工作的中国人实习生参加了全国统一工会并成立工会以后,残酷的现实再一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中国人技能实习生的护照被强行上缴,以比最低工资还要少得多的每小时300日元的工资连续每天工作12小时,抗议就要遭受暴力,完全可以称为是现代版的《女工哀史》。
在《研修生权利白皮书》中的“严寒的岐阜之夜”一文中,还介绍了来自中国山东省的四名中国女研修生们的遭遇。她们在中国交给了中国中介机关将近90万日元的手续费来日,住在没有任何取暖设备的寒冷的房间里,她们只能穿著衣服睡觉,有时不得不把水瓶中灌上热水取暖。她们踏著缝纫机从早干到晚,在做研修生时得到的生活费(研修补助金)仅为4万5千日元,加班费一小时只有200日元。她们的护照、外国人登录证以及存折都被社长收走“保存”,而且禁止她们使用携带电话。成了实习生之后,她们的工资本应和日本人同工同酬,但是工资却只有5万5千日元,其中4万被强制存款,所剩生活费只有1万5千日元,加班费也只有300日元。在入管等管理机构来检查时,她们被强迫说谎,说工资是12万日元,没有加班。社长威胁她们说:如不这样说,就将她们逮捕,送回中国。
这种现象在整个接收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的日本企业里,不是偶然的,而是普遍的。
2005年6月,福井劳动局对县内雇佣外国实习生的关联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雇佣和使用外国实习生上面,有91%的企业中有违反劳动法的现象,实习生的基本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保障。
福井劳动局每年都从雇佣外国人实习生的企业抽出70-100家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发现有违反劳动法现象企业的比例高企不下,2002年为99%,2003为96%,2004年为90%,2005年为91%。
从违法形态上来看,过度加班的现象比较严重。法律规定一个月的加班时间最多不能超过45个小时,但是有的企业要求外国人实习生加班100个小时以上,而且还有不付加班费的现象,在劳动时间上的违法率高达51%。
法律上规定加班费应比正常工作时的工资高出20%,但是很多企业在计算加班费时存在很多错误,以至于产生少付加班费的现象。有的企业不仅在加班费上不按法律支付实习生工资,在正常工资的支付上也存在著问题。
另外,不分实习生和研修生的差别,在研修生转为实习生后,仍把实习生当作研修生对待,不按劳动法让实习生加入各种保险,剥夺实习生各种权益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研修生权利白皮书》指出:虽然日本为了填补中小企业的劳动力不足不断扩大引进研修生,但是研修生的生活费(研修补助金)却是越来越低,1997年的“团体监理型”研修生的平均研修补助金为85554元,而到2004年降至64024日元;1997年的“企业单独型”研修生的平均研修补助金为105200日元,而到2004年降至84819日元,而实习生的平均工资也呈不断下降趋势。
三、引进外国劳动力,更要给他们人的权利
虽然日本引进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表面打出的旗号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而实质上是为了弥补劳动力的不足。
目前日本已正式进入人口与劳动力“双减少”的时代,加之拒绝劳动的人口增加,(脏、累、险的工作更是无人问津,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早已成为支撑日本下层产业底边的廉价劳动力。
日本政府的经济财政咨询会议在5月18日归纳总结了“国际化战略”,这个咨询会议以小泉首相为议长,旨在强化日本的人才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本次提出的“国际化战略”显示,为了对应社会少子化和国际化趋势,日本将进一步扩大接受外国人劳动者,尤其会开放介护等单纯劳动力领域。
但是,对于已经引入的事实上的劳动力——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日本政府采取“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方针,一方面不承认他们是“劳动者”,一方面为了弥补劳动力的不足,又不断增加引进人数,正是这种表里不一的暧昧的态度,给日本企业违反劳动法,将外国研修生、实习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榨取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为了日本政府在外国研修生、实习生问题不再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蒙羞,日本政府应该面对人口与劳动力“双减少”的现实,将已引入的事实上的劳动力作为正规的劳动者看待,在使用他们的智力和体力的同时,给予他们正式的劳动者的名分,这样才能保障他们和日本劳动者同样的人权。
供稿:日本《中文导报》 作者:张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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