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朱先生反映:我住在昌平东小口镇中滩村一个大杂院里。前天(4月2日)下午6点半开车时将院里邻居的一条狗撞伤了,花了400多元为狗治疗。我事后向投保的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报案,但交警说没法出单子,当地派出所也拒绝出具证明。我四处咨询,却没有结果。
回复一: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朝阳支公司理赔科负责人罗先生称,车主理赔须有权威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车主若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获赔。
回复二:沙河交通队刘警官说,这桩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的确无法开。撞的是狗,责任不好认定,无法判断是哪一方的错。
昌平区公安分局负责外宣的甘先生说,按警方规定,出具证明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也就需要警方立案调查,而对于车狗相撞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在警方的负责范围。
回复三: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斌说,车狗在居民院里相撞,的确超出交通队的事故认定范围;事属民事纠纷,也不能勉强派出所出证明。除此之外,车主如果能取得类似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等组织机构的证明,一般说来也可凭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还是不行,而又一定要较真的话,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但这样成本就高了。(邢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