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证券破产清算案被受理 曾位列中国三大券商
2008年08月19日 04:32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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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中新社发 刘建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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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市二中院已受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昨天,记者获悉,此案是该法院继中国科技证券公司破产立案后,受理的第二家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据介绍,华夏证券公司曾为我国三大证券公司之一,下设91家营业部和24家证券服务部,有近200家债权人。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巨大金融风险,2005年,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政府决定,停止该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的证券业务活动,撤销该公司的业务许可。
截至2007年10月底,华夏证券公司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为38.18亿元,负债总额为89.86亿元,净资产为-51.67亿元。华夏证券公司已构成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今年4月28日,证监会发函同意华夏证券公司依法申请破产。4月30日,该公司清算组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市二中院申请宣告该公司破产还债。
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华夏证券公司的业务许可已被证监会依法撤销,北京市政府委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清算组对华夏证券公司进行了清算。经清算,华夏证券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符合申请破产的立案条件。据此,作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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