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4日电 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今天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08年中国将进行关于物价的统计改革,其中包括在90个市县推进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试点等内容。
谢伏瞻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具体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关系到民生的统计,包括的内容很多。首先是收入问题,包括对于城镇居民的收入,对于城镇在私营单位工作的工人们工资的统计,还包括探索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的住户收支调查指标体系等等。包括就业的统计,我们要改善住户调查,通过住户的调查来搜集劳动就业的有关信息。同时,还将研究建立农民工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农民工的总量、结构、流向、变动等等。
谢伏瞻称,准确地说,我们在2008年关于物价的统计改革,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要加强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我们在2007年的时候已经对13个城市试点,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这个价格指数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各级地方政府解决低收入群体因为价格的变化对他们收入的影响,政府所应该采取的一些补助政策。2008年我们计划在90个市县推进这项工作,在我们试点取得经验之后,进一步向全国来推广。
第二,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统计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是对食品,这都不涉及到改变CPI的权数,或者是CPI的统计,是另外增加一项统计,增加一项对于部分食品价格的调查,增加从月报改为旬报。
第三,关于房地产价格的统计。房地产价格的统计改革,一是统一所调查的城市辖区或企业项目统计范围;二是合并和规范一些指标的设置,比如说像经济适用房,因为它严格说不属于由市场供求来决定价格的商品住宅范畴,所以,在2008年的房价统计当中,是把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归类为商品住宅,而经济适用房则作为保障型住房来统计。
谢伏瞻最后还说,总之,我们在价格的统计改革上主要的目的是更能够反映老百姓所关注的问题,更能把我们的数据通过统计调查弄得更准确、更及时,而不是说改革以后改变结果,对于结果只是我们工作最后得出来的东西,而不是事先所设定的。(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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