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四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郭军) 记者今天从中国民航部门了解到,中国民航总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将于今年五月一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二OO三年二月五日发布的规定将废止。
根据《公告》的最新规定,所有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一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能超过一百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一升的(建议规格二十厘米X二十厘米)、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公告还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据了解,中国民航部门出台的这项新规定,是为了确保航空安全,加强中国与世界其它国家民航航空保安标准的一致性。二OO六年八月十日,英国伦敦希思罗国际机场发生了一起恐怖袭击未遂事件后,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于当年向缔约国发布了“临时保安管制指导原则”,要求对在航空器上可能被用作制造简易爆炸装置的液体、凝胶、气溶胶执行新的航空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