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4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4日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通过建立猪肉经营者经济户口电子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猪肉准入关,推行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推行市场预警制,建立“市场准入、教育在前”的市场防范机制。
——通过对猪肉经营者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教育经营者诚实守信,建立“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的市场诚信经营机制。
——通过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市场巡查工作,加大对各类猪肉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以及12315消费维权站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建立“打假维权、综合治理”的市场整治机制。
——通过建立相应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测体系,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市场监管应急机制。
——通过强化领导责任制、辖区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