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七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十七日就媒体关于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建设路支行一起商铺贷款纠纷案件的报道作出回应。
此前有国内媒体曾报道称,新疆伊宁市市民付永德发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中行新疆分行建设路支行有以其名义办理的一百一十一万元贷款,用于购买商铺,而这个商铺经查并不存在。
对此王兆文表示,经查媒体所报道案件中的是二00二年发放的,新疆区建设路支行于当年八月根据借款人付永德与新疆天地集团昆仑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以及付永德任法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产品销售许可证等较完备的身份及经营证明,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贷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后,向借款人付永德发放了一百一十一点一万元的贷款。借款合同按规定进行了公证。
二00五年,中行以严厉打击虚假贷款为重点,要求全辖对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性进行大检查。新疆区分行在核查中发现,昆仑房地产公司的商铺项目存在由开放商返租并代借款人垫付还款现象,有开发商利用关系人套取信贷资金嫌疑,随即将该类贷款全部调整为关注类贷款,并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嫌虚假按揭贷款项目的清查和处理,逐一与开发商进行债务确认。目前,该项目已按程序还原为法人按揭贷款,由开发商负责还清贷款,并开始办理抵押物置换手续。
付永德于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向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银行及开发商对其进行赔偿。新疆区分行十分重视,在调查的基础上聘请律师积极应诉。由于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为维护客户和银行的合法权益,新疆区分行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事实真相及各方相关责任进行裁定。
王兆文表示,虚假贷款是一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客户权益、损害银行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对虚假按揭贷款,中行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这笔贷款,中行会认真调查,如涉及到银行内部人员一定会严肃处理,并向公众披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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