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冰箱被控商标侵权案在沪一审驳回
2008年03月06日 0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上海三月五日电 (胡瑜 陈静)因在冰箱上使用了“BIOFRESH”字样,西门子冰箱在中国的生产商和销售商被“BIOFRESH”的商标持有人以侵权为由告上法庭。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该院最近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被告系合理使用为由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为设立于德国的外国公司,在中国取得了“BIOFRESH”商标的专用权。被告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和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则分别为西门子冰箱在中国的生产商和销售商。
原告在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处购得一台西门子生物保鲜冰箱之后,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认为冰箱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构成了商标侵权。
两家被告公司则辩称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的侵犯。
法院审理后查明,西门子冰箱在其内部保鲜室面板,及其外包装箱加贴的标签上的确使用了“Bio Fresh”字样。但在上述部位更显著地标明了西门子商标,同时在“Bio Fresh”字样相邻处,还对应地使用了“生物保鲜”四个汉字。且冰箱外部及包装箱的显著部位,也均突出使用了西门子商标。
法院认为,西门子冰箱上的“Bio Fresh”文字,是对产品特征和功能的说明与描述,且不会使消费者对不同品牌的冰箱或者冰箱的生产商产生混淆和误认,属于对原告商标的合理使用,并不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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