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今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林权改革最大的好处是给农民带来了经济实惠,让农民有事做了,农村也因此更和谐了。
张建龙介绍,第一,农民得到了经济效益。从现在搞得好一些的省,特别是南方一些省,农民人均收入里有三分之一,甚至是三分之二来源于集体林的收益。在南方的一些地方,过去一根毛竹三五块钱,现在涨到15块钱。还有就是林下经济,在云南普洱市的一些地方,松脂每户都收入几千块钱,有的是两三万块钱,农民实实在在的得到了经济利益。
第二,农民有事做了。现在农村劳动力普遍过剩,把山林给了老百姓之后,农民旧可以合理安排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把林业作为重点经营对象,这样就有事干了。我们去江西搞调查,在外地打工的40多万名农民工返乡务林。
第三,农村和谐了。原来林权纠纷太多,过去老百姓因为集体林是村组管着,一些村子暗箱操作,很便宜的就把林地承包出去,农民心里憋了一肚子气。现在农民心气顺了。有的林政案件常年打官司都解决不了,通过集体林制度改革,很多都解决了。(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