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新规:生活必需品促销不能少于3天
2008年03月28日 15:31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法制办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政府立法工作共安排计划项目55项,其中包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修订)》以及《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等在内的15项立法工作将在今年年内完成。
法制办新闻发言人周继东透露,今年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当记者提问目前人流最为密集的地铁站突发事件防范时,周继东表示,目前1、2号线的地铁改造已经被列入到市政府改造的日程安排。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预计6月份正式实施。其中商场在开展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活动时,促销时间不得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且不得限制购物时点和时段,更不得限制人均购物数。另外,为了加强天安门地区管理,修订了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由于天安门属开阔地区,安保人员还将对广场人员进行随时安检。(记者左颖)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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