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昨日称《金融机构间货币经纪和交易行为指引》已经正式发出,在监管部门下发这一监管性规范后,这意味着国内的人民币货币经纪业务将正式进场,为银行间市场银行提供报价服务。
该指引包括经纪商(货币经纪公司)和交易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在内的所有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和经纪行为做出原则性的最基本规定。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该指引重点从经纪业务的风险防范角度来进行规范,由于是新兴业务,监管部门研究的周期比较长。
早在2006年7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货币经纪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货币经纪业务获得了进入国内银行间市场、参与人民币产品交易的正式许可。随后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货币经纪公司成立。
从国际经验来看,货币经纪公司的不断撮合报价将显著地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保证交易的顺畅和价格的稳定,特别是在衍生品的报价上更具有绝对的优势。
此次《指引》规定,经纪商和交易商应制定专门管理制度和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因其交易人员的不良行为影响交易安全。与此同时,经纪商在提供经纪服务前、交易商在与交易对手交易前,应了解交易对手,以防交易被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
此前已成立的2家货币经纪公司的主要业务还只是为境内银行和境外公司提供外汇方面的报价,预期在指引颁布后将正式参与进入人民币市场。(记者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