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启动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
新华社沈阳7月9日电(记者王炳坤)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一洗煤厂7月4日因非法盗采闭坑煤矿引发火灾,目前已致11人遇难、1人失踪,另有1人获救生还。7月8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启动非法采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市要将辖区内非法采矿高发、易发区作为清查重点,重点排查四类区域:一是已关闭或已废弃的矿山(矿井);二是位于资源埋藏较浅,容易开采区域的选洗矿厂等涉矿生产企业;三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违法采矿行为的区域;四是重点矿区周边区域。
通知明确,此次持续近三个月的专项行动分排查清理、集中查处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在以各市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基础上,辽宁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检查监督。这次行动之后,辽宁各地要建立完善各项监管长效机制,对辖区内重点违法隐患区全部登记造册,做好日常监管。
业内人士认为,本溪“7.04”事故提醒人们,如何避免关闭矿井被盗采者盯上,从而成为新的“危险源”,是基层监管部门面临的课题。
通知强调,各市要成立由公安、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工商、环保、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清查辖区内的采矿点,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对非法开采现场,要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巷,全面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以停代罚、以罚代刑。同时,辽宁各地还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采矿线索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