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报道,2月9日是重庆中小学报到第一天,也是国家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首个开学日。记者发现以前非辖区户籍学生每学期交的借读费,现在变身“捐资助学费”。
借读费虽被宣判“死刑”,却死而不僵,再披新的马甲卷土重来。作为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典型样板,它其实也暴露了多个层面的问题,譬如政令不通的权力梗阻、屡禁不止的乱收费、唯分数为王的应试教育等等。
教育不是产业,产业化会毁掉教育。对于义务教育阶段而言,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不对的。我们在痛斥少数学校的疯狂逐利冲动时,也应从部分校长的满腹牢骚中读出“弦外音”——看起来很美的取消借读费政策,是不是出现了支撑力不足的问题?
在宏观政策层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去年底已下发文件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然而据不少学校反映,微观方面的具体措施没有及时跟进,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投入仍按户籍学生人数核算下拨,财政部门对流动学童的教育教学成本没有新的补贴,以前靠收取借读费弥补的电费水费等资金缺口,现在找不到补偿渠道,他们只能变着法子收费。
近些年来,每次应对公众关于教育乱收费的质疑,一些教育部门总是无奈地拿出公共教育投入不足的理由,以部分学校入不敷出作推脱。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 自从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的目标至今,这一目标在很多地方也没有真正实现过。少数地方教育部门欲通过乱收费弥补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学校也通过乱收费缓解办学经费紧张。如果不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补偿、保障机制,仅靠割韭菜式的清理思维,教育乱收费只可能是割了一茬又冒一茬,始终“剪不断、理还乱”。
对学生及家长有效减负,意味着在公平核准教育成本的基础上,必须对学校增加投入。否则公共教育资金跟不上,办学经费的吃紧,往往会异化为学校对学生的乱收费。好的政策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将责任一股脑儿地往下推。因此,有关部门既要做好清理乱收费的“减法”,同时要做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加法”。如此,才能理直气壮地宣判借读费“死刑”,使其永无翻身之机。张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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