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建议在中小学开公民意识教育课
2008年01月22日 09:59 来源:京报网-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来自教育界的林安杰委员是第一次参加政协会议的新委员,他带来的提案也颇有新意:建议在北京的中小学开设公民意识教育课。
“公民意识”并不是一个“生僻词”,“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已经被明确写进了十七大报告中。但是林委员认为,很多人对“公民意识”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公民意识简单说来就是一个人要了解他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在中国,人们的公民意识往往只是争取个人的权利,而忘记了自己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我们只懂得找自由,忘记了守规则。”在林委员看来,很多我们平时仅仅视为“不文明行为”的现象,例如无视交通信号灯、在公路上抢行、在公共场合旁若无人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公交车上争抢座位、不给老弱让座、不排队等等,都是公民意识缺失的表现。而各种各样的造假、对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的漠不关心、偷税漏税、污染环境这些问题根本上说也是公民意识淡薄引发的。
林委员认为,国人普遍缺乏公民意识的原因主要在于教育的缺失,“封建社会哪有公民?只有‘顺民’或者‘刁民’,所以长期以来没有人告诉公众,他们是具有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国家公民,公民意识的缺失也就很自然了。也正是由于公众缺乏基本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才使得不文明的人和事屡禁不止。”林委员建议,整合现有中小学的德育课程为“公民意识教育课程”,区别于“素质教育”的概念,通过知识学习和社会实践,培养具有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自主意识、程序规则意识,具备科学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 (记者赵耕)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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