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8年2月15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布《土地调查条例》全文,该条例已在2月7日由国务院令公布并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今年内,正在进行中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全部完成。从明年起,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昨天,国土资源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通气会,通报了相关工作。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2009年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
《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及时将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到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各地要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统筹考虑。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经国家确定的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2010年1月1日起,各级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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