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或个人介绍成的房屋买卖租赁交易,开发商会返给高额的中介费。利用这个机会,原北京华丽嘉源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张蔚伪造莫须有的中介协议,将公司支付的18万余元中介费据为己有。记者今日获悉,张蔚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西城检察院指控称,张蔚原是西城区住宅建设公司干部,属于国家工作人员。1990年,张蔚受单位(后改为北京市天恒正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到华丽嘉源房产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公司有个制度,凡是中介公司或个人带来的客户从公司购买或租赁房屋,公司会支付中介一定比例的代理费。张蔚钻了这个空子,直接来公司找她买房租房的客人,张蔚都会伪造一个代理协议,让公司拿出本不该支付的代理费。随后,张蔚便将款项转到她控制的或跟她有业务往来的中介机构。而这些中介为了和身在房地产公司的张蔚搞好关系,也甘心为其套取现金。
张蔚用这种手段贪污14笔代理费,每笔费用从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共计18万余元。法院认为,张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伪造假协议的手段,侵吞单位钱财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