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三成业主拖欠物业费被诉 法院出面调解
2008年01月04日 09:5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5名业主代表经过1个半小时的谈判,和4名物业负责人握手言和。海淀区菊花盛苑小区三分之一业主被诉拖欠物业费,昨日,双方在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和解,物业公司承诺改善服务。
据业主代表介绍,小区共有162户居民,其中有50多户被物业起诉。一名业主代表说,因物业公司服务没有改善,缴费不缴费情况一样,他已经3年没缴物业费。
调解开始,业主代表首先表达了他们的看法:希望物业公司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公布收支情况、制订服务标准。
业主代表还反映了他们在业主中征集的一些具体问题:小区附近的健身房将废气排向小区内部、小区楼顶有自建房、小区门口经常有人烤羊肉串、入户维修收费太高。
对于业主的意见,物业公司经理表示,成立业主大会是业主主导的事情,物业公司只能在业主大会成立时进行协助;而公布收支情况的规定,只针对酬金制的合同,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属于包干制,根据规定,包干制不需要对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物业经理同时表示,可以制订服务标准,他们将入户调查广大业主的意见。
对于业主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物业公司承诺将在今后的服务中加以改善。经过1个半小时的谈判,双方人员站起来握手言和。
谈判结束后,山后法庭庭长刘伟表示,法庭已记下物业公司的承诺,将督促物业公司履行。
刘伟说,他们受理了50多件该小区的物业诉讼,被诉业主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法庭认为有必要采取一下诉前调解,以争取在诉讼之外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王殿学 李钦鹏)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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