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信访办主任:集体户口者禁购经适房
2008年02月19日 10:0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昨日,北京市建委信访办主任魏霞做客城市管理广播时表示,按照现有的政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必须是拥有北京常驻户口3年以上,集体户口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魏霞表示,目前,北京尚存在两个夹心层阶层,一是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夹层;一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一个夹层。今后,针对后一种夹层,市建委下一步将扩大廉租房的覆盖面积。同时,北京将研究政策性的租赁房,这样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蒋彦鑫)
【编辑: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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