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早前一名港人因居于内地的妻子流产,要求香港医院退还三万九千元的预缴费用,但医院以政策所限为由而拒绝退款,社会上有声音指香港公立医院的做法不近人情,更有团体要求特区政府设立退款机制。香港民建联昨到医管局进行会面,讨论有关退款机制的问题,香港医管局将于月底的大会上讨论有关问题。
香港民建联代表昨日约见医管局联网服务总监张伟麟,以表达对医管局针对内地孕妇收费安排的意见。出席会面的民建联代表彭长纬称,有十多名内地孕妇的港人丈夫向民建联投诉,称为妻子缴交公立医院预约生产服务的三万九千元后,其后妻子在内地因小产或早产等原因未能使用医院服务,及后尝试向医院讨回留位费而被院方拒绝,令他们受到双重打击,认为医院的做法不近人情。
彭长纬称,香港医管局于本年二月一日起措施生效后,局方亦收到约三、四十个有关内地产妇因特殊原因而未能使用服务,并要求退还留位费的个案投诉或查询。他表示,本港的私家医院在此情况均设有退款机制,当孕妇未有使用服务时一般可获得七成以上的退款,公立医院应比照私家医院的做法,实施退款机制,更指此举对公立医院方面并没有造成损失。
彭长纬续称,民建联在会面上提出不少建议,如内地孕妇因医疗理由未能如期生产,只要出示证明文件,可以退回全数或部分的留位费等,而医管局亦表示,将于月底的医管局大会中详细讨论有关建议,以保障内地孕妇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