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8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进修,获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曾荫权于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主要工作范围涉及财政、贸易等。曾荫权于1991年任贸易署署长,1993年5月任库务司,1995年9月任财政司,是首位出任这一重要职务的华人。
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1年5月获任命为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董建华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后,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曾荫权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6月1日,曾荫权为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辞去政务司司长之职,获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5年6月21日签署国务院第437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即日起就职,任期至2007 年6月30日。
2007年3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举行投票,曾荫权以超过80%的高得票率在选举中胜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同年4月,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曾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2年因“多年来竭诚服务香港,成绩超卓”而荣获香港特区大紫荆勋章。
已婚,夫人曾鲍笑薇,有两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