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欧文龙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史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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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巨贪案的审判并未划上句号,有消息称,澳门廉政公署将于四月完成关于对欧文龙的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另外,澳门检察长何超明接受香港传媒专访时透露,澳门终审法院将于今年对欧文龙展开第二次审讯。已被重判二十七年的欧文龙,又要面对第二轮对他的指控,再度以被告身份上庭,就未审理的事实受审。
报道说,第二阶段调查,涉及未审过的事实可能包括商人林伟获欧文龙协助,以旧城区两幅土地换取一幅数千呎位于西望洋山半山、坐拥无敌大海景的土地;另有商人将一幢高级住宅大厦复式单位及若干个车位转入欧所操控的空壳公司,以答谢欧的“襄助”。
今年初,被澳门终审法院重判二十七年的欧文龙,上周一(本月三日)以证人身份现身初级法院,不下十次为家人澄清,强调家人对一切公司和户口用途都不知情。在回应控方追问时,欧文龙不经意透露了自己可能还有另案在身,询问法庭某些问题是否适合回答。主席法官高丽斯以“坊间确有此谣传,但你只需回答控方提问”作回应。
根据现行的刑事法律,假如被裁定多项罪名成立,按犯罪竞合的处罚规则,可被科处刑罚的最高限度为具体科处于各罪刑罚的总和;谎灾,欧文龙最高判刑不会超过三十年。欧文龙在终院第一阶段审讯中被重判二十七年,如果他在第二阶段被判有罪,无论在该案中所判刑期多少,最长监禁极限亦不会超过三十年。
欧文龙上周在家人陈明瑛、欧荣光、欧文富及欧陈华彩卷入巨贪案中作证,除首日极度紧张维护家人外,第二日表现已大致回复自信,对答如流。思路清晰地解开与商人何明辉、陈东生及殷飞历之间,涉及巨款转移和公共工程等从未公开的案情悬念部分。纵使在《友好手册》记录与存入他家人或由他操控的海外公司金额相吻合,亦多番回避控方追问。但他承认在何明辉“明益”下,内部认购了在PO5地段的海明湾畔多个楼花,未付过分毫“订金”已赚取过千万元的利润。双方全凭一个“信”字作交易,足见两人交情非比寻常。
聆讯明日继续,欧文龙续就辩方律师提问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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