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著名艺人容祖儿。 中新社发 张勤 摄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歌手容祖儿早前被《壹周刊》指她以15万接拍某运动品牌的广告,她所属的英皇公司指报道严重失实,已向杂志发律师信要求道歉及赔偿。
英皇公司联同容祖儿15日更正式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指有关报道语带诽谤,要求《壹周刊》作出赔偿,以及禁制任何失实报道。
英皇娱乐及其旗下艺人容祖儿15日入禀高院控告《壹周刊》诽谤。入禀状原诉人为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及艺人容祖儿,答辩人则为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其总编辑李科仪。
两名原诉人指答辩人于本月9日在第996期《壹周刊》的内页中,刊登标题为“天后失灵:容祖儿三折做代言”的文章,有关文章也同样上载于《壹周刊》的网页内,原诉人要求答辩人就报道诽谤、失实报道及恶意中伤作出赔偿,以及求禁制答辩人再发布或重新发布类似诽谤字句。
英皇艺人及唱片部管理总监霍汶希Mani指出,公司已发律师信给《壹周刊》,律师信内容大致跟入禀状相同,但截至15日中午12时限期前,仍未得到回复,故公司决定入禀法院。她续称,事件对容祖儿的形象造成影响,有合约更因而延误,但拒绝透露合约的性质,并称有关资料将会在庭上披露。
霍汶希又表示,报道中所指容祖儿的“15万”广告酬劳,比实质数字“差距很大”,她坦言容祖儿看过报道后感到不开心,但由于已入行一段时间,故没有觉得气愤,而公司为保障旗下艺人,觉得有需要向法院寻求协助。
现年29岁的容祖儿,1999年正式加入娱乐圈,旋即被安排拍摄多个广告,不久她也登上“广告天后”的宝座,为不同范畴的品牌拍摄广告。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