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三月三十日电 雅加达消息:为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印度尼西亚国会二十九日批准新的投资法草案。
根据新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可享受与印尼国内投资者一样的“国民待遇”,同时外资可以进入印尼绝大部分行业。外国投资者在印尼申请商用土地的使用权最长期限增至九十五年;外国投资者一旦与印尼政府产生纠纷后,可诉诸国际法仲裁。
印尼贸易部长冯慧兰表示,新投资法将会进一步吸引外资,将对印尼经济的中长期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印尼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投资条件,简化各种手续,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
印尼现行的投资法于一九六七年一月颁布,一九七零年又出台了投资法修正案,上述法案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