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全面开展农民工维权“平安行动”,对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计入企业“信用档案”。
临近春节,在外打工的农民工陆续返乡过年,但一些建筑施工等企业以各种理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农民工能安心回家过年,山东“平安行动”将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严格检查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等情况,严厉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并将积极督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
山东省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承包企业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责令其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公开曝光;对于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作为劳动力大省,山东现有农民工1200多万人,接近全国农民工总量的十分之一。去年,山东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围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万多件,补发劳动者工资4.9亿元。(记者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