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选调法官座谈会上强调,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法律人才中选拔优秀人才到上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是改革和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要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建立起适应审判工作要求和符合中国法官职业特点的遴选机制。
一九九五年《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二00二年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命题以来,全国法院不断拓宽法官的来源和渠道,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最高人民法院率先进行法官遴选制度改革,许多法院开始探索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拔法官,尝试从法律院校的学者和优秀律师等高层次法律人才中选拔法官,法学专家到地方各级法院挂职或任职的也逐年增多,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据了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共从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选调干部一百二十七人,从相关科研院所、法学院校和律师事务所先后引进知名法学教授、副教授及优秀律师等二十二人,并从大专院校招录了法学博士、博士后七十余人。
肖扬指出,法官遴选制度改革适合中国国情,符合法官成长规律。要大力推进法官遴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法官遴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整个法官职业化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方面,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和探索。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实行法官定额制度。二是严格法官准入程序,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三是逐步规范选任工作。
肖扬说,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既要借鉴国外有益成果,又要坚持中国特色,积极稳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