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 中国国家监察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民生为念、为民众解忧,针对社会高度关注、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民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2004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共清理偿还1999年以来拖欠的征地补偿费175.46亿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逐步规范,因拆迁问题引起的上访人数和批次明显下降;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的政策规定不断完善;截至2005年春节前,历史上拖欠的337亿元农民工工资已基本偿还;截至2007年1月,全国累计清偿建设领域2003年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历史拖欠总额的98.6%。
2003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环保等部门连续五年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公开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解决了晋陕蒙宁四省(区)交界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企业污染、湘黔渝三省(市)交界地区电解锰工业污染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了甘肃省徽县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群众血铅超标等案件。截至2006年底,各地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0.33万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19586家,对405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开展社保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000年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社保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