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29日决定,撤销孙升昌的中共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开除党籍。
孙升昌2002年8月任七台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4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据黑龙江省纪委调查,孙升昌在担任七台河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请托人亿达信公司董事长刘某请求其减免“土地出让金”之机,让其弟孙伯昌与请托人刘某合作煤炭生意。在没有做成实际生意的情况下,获得请托人刘某付给的所谓提成款120万元人民币,事后,孙升昌利用职权签批为请托人减免了“土地出让金”。
此外,孙升昌让其弟孙伯昌与请托人刘某合伙做煤炭生意,出面找龙煤集团经销部批出原煤指标4万吨,孙伯昌由此获取请托人刘某付给的提成款80万元人民币。孙升昌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批准为亿达信公司董事长刘某减免“土地出让金”211.9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中共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孙升昌省委委员职务、开除党籍。(记者 徐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