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筹备历经四年多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昨天正式揭牌。香港《大公报》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三大职责透出中国在反腐败方面的许多新思路,突出的亮点之一是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涵盖了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指导,这使中国的反腐败工作领域更加宽广,反腐的触角伸向了官场之外。
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昨天向媒体介绍,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大公报》发自北京的报道说,根据目前已存在的反腐机构的职能划分,中纪委针对中共党内的腐败进行监督,而监察部的监督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高检反贪总局则主要是对已触犯法律的腐败案件进行调查。但在此之外,大量党外、政府外、社会上的腐败行为,实际上未得到足够的监督。
报道引述中纪委特邀研究员、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指出,预防腐败局的成立,使国家对各类腐败行为都能够纳入监督预防渠道,比如党外人士、社会上、市场上、经济活动中也都存在腐败行为。通过预防腐败局的整合协调,将有助从整体上遏制腐败蔓延的态势。(马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