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第二届年会上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如果制度不科学、不合理、不可持续,国家和相关的社会群体将承担巨大的代价。(9月23日新华社电)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则指出,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由国家统管向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转变,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转变,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由政策调整向法律规范转变。
如果从这些言论出发作逆向的思考,就能发现近年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社会保障的两大难题:其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正在发生的社会转型之间有较大脱节,“四个转变”步调不一,许多原由国家保障的群体社会保障还没跟上,还有相当比例的人口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其二,社会保障水平与发展迅速的国家经济水平之间也有不少的距离,社会保障待遇亟待建立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调节体制。否则,为社会担负着“稳压器”和“安全网”功能的社会保障,就会因落后于发展而难以承载其使命。
中国正在进行的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这种转型是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全面展开的。一方面,社会分化日益加速,单位体制逐渐削弱;各种剥离了社会功能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使得城市内也出现了大批体制外人口。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为支持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农村付出了巨大代价,工业产品与农产品之前存在的“剪刀差”,导致了城乡贫富悬殊。近年来国家陆续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取消农业税等政策大力推动农村发展,但农民的各类保障仍主要由家庭而不是由社会或国家承担,要将国家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体国民,自然牵一发而动全身。以生存权为最低要求的社会保障必须覆盖全体国民,但在保障标准上又要与有限的资源总量相适应。
在“保障受益面”上的这些复杂因素,并不是承担社会保障职能的部门相互磋商,就可以化解的。社会保障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更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生存与幸福。制度安排也涉及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中央、地方与部门之间的权责分配,因此,以包括举办官方或非官方论坛的方式深入研讨,聚集并汲取民间智慧,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上科学决策的前提。更重要的是,社会保障法的起草、审议、修改都应公之于众,让社会各阶层、各部门都能在公开的平台上畅所欲言,以尽可能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在起点上的公平。
社会保障水平随国家经济发展及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提高,就是保证公平的关键。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年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而同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增长速度却远低于这一数字。普通公民还不能在社会保障中充分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这说明社会保障机制尚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因此,随财政收入的增加而水涨船高的动态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就亟待建立。毕竟,国家财富的增长以适当的方式反馈于国民,是社保制度的基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