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5日电 《人民日报》今天刊文指出,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查处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文章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突出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尤其是中央严肃查处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充分表明,无论腐败发生在哪个地区、哪个部门,无论腐败分子其职务有多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让他们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发生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的严重违纪案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重中之重。几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办了一批省部级领导干部案件。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江苏省委组织部原部长徐国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等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查办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数据显示,中共十六大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6‰,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和司法机关直接作刑事处理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0.17‰。
针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也毫不手软。在交通部门,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等人皆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办。同样,在金融系统,在公检法系统,一批身居高位的违纪违法人员也被绳之以党纪国法,不仅起到了震慑之效,也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进一步扭转了风气。
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从2005年8月到2007年7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2.8万件,涉案总金额66亿元。六大领域和九个方面的案件1.7万件,占总案件数的63%,涉案金额44亿元,占总金额的66%。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鸣放、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均因涉嫌商业贿赂而被查处。
文章说,随着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等犯罪分子被成功遣返回国,中国与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共同打击腐败行为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粉碎了腐败分子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幻想。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海关、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等的协作配合,加大了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以及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
文章并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十分重视深入分析典型案件,把查办案件与加强廉政教育、推动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促进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盛若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