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吴森)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检察院今年推出了《关于实施涉检信访代理制度的决定》后,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制度,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实现了零涉检越级上访目标,
今年7月,承德县磴上乡坡西沟一村民反映国家下拨给他家的退耕还林款迟迟不到位,欲上访。该检察院控申部门认为该案可能涉及贪污或挪用公款罪,立即介入查证,在乡党委的协助下,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该村民特打来电话感谢。
承德县检察院解决涉检越级上访问题,不是压制群众的正当意愿,而是为了拓宽信访渠道,让群众在心情舒畅的环境下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他们在全县所有乡镇和重点企业聘请103名信访检务联络员,从中选择优秀的人员作为信访代理员代理群众上访,探索“群众张嘴,信访代理员跑腿”的新路子。
涉检信访代理员代理群众上访,必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代理,不强行代理。涉检信访代理员代理的案件,必须是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不得代理。
该检察院涉检信访代理员在获取当事人代理允许后,对当事人提出的控告、申诉、举报和信访的意见,在3日内与本院控申部门取得联系,由控申部门决定是否受理。代理员不得向检察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漏代理内容,控申部门受理后按规定程序向代理人及信访人答复。
承德县检察院自今年推行信访代理制度以来,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0余起,实现了零涉检越级上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