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12日)从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获悉,曾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的一起新型权钱交易案件———楠溪江干股大案一审判决有果。该案涉案人员、原永嘉县水利局副局长刘衍孝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7万元予以没收;另一名涉案人员、原永嘉县水利局规划建设总站站长汤伟丘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1.9万元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3年5月开始,被告人刘衍孝担任永嘉县水利局副局长。2005年三四月间,金佰平、金海平、金献国等人(均另案处理)合伙准备在楠溪江永嘉县渠口乡码砗段采砂并经营砂场,以疏浚名义向永嘉县水利局报批手续时,给予负责审批的刘衍孝“干股”,刘衍孝授意让其弟弟刘仁爱入股。刘仁爱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经营砂场。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由金佰平经手多次交给刘仁爱以及通过刘衍孝转交给刘仁爱的分红款已查明的有15.8万。2006年9月,刘衍孝在明知金佰平等人提供的是干股分红的情况下,对刘仁爱谎称砂场已结束经营,收受此后的分红款归自己所有。截至2007年4月,刘衍孝多次收受由金佰平交来的干股分红已查明的有8.7万元。
2005年4月,时任永嘉县水利局规划建设总站站长的汤伟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以疏浚名义经营砂场的合伙人金佰平等人提供的砂场干股一股,后调整为0.95股。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间,汤伟丘数次收受由金佰平交给的干股红利16.6万元。2006年8月,汤伟丘获悉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疏浚工程”的问题,因害怕被查处而将5万元退给合伙人金献国,并与金献国伪造了借据、收条,意图掩盖受贿事实。事后不久,汤伟丘嘱咐金佰平将以后的红利存起来一次性交给他。2007年2月,汤伟丘又收受了由金佰平交给的2006年9月至12月的红利10.3万元。2007年4月,汤伟丘获悉又有人反映“疏浚工程”问题,因害怕被查处而将10万元退还给金佰平。
永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衍孝和汤伟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提供的干股,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了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东升 佳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