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3日在南昌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西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江西省2007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省级总预算草案,批准江西省200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江西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