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透露处理黑龙江七台河矿难事故责任人经过
2008年01月22日 1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22日电 今天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07年黑龙江七台河矿难事故的处理经过。
李毅中透露,去年11月底我们下去督察,我到黑龙江,正好是七台河11·27事故的两周年,我说我要去东风煤矿看一下。这个煤矿发生事故以后花了一个亿,用128天进行了整改,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我顺便问了一下,当时11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没有判刑,他们说还不知道,我感到有点问题,我当时请陪同的副省长查一下,回去以后和省政府交换意见的时候,省政府已经做了部署,省长和书记都做了重要批示,必须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李毅中说,问题现在已经查清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2006年7月19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批复了调查报告,8月1日国家煤监局正式通知省人民政府落实处理结果,同时监察部也向省监察厅发了文件。黑龙江省省长8月11号做了批示,提出了落实意见,8月17日省里专门召集有关部门开会落实对于事故的处理意见。其中对责任人党纪政纪的处分很快落实了,但在追究刑事责任的落实上,由于七台河市这个环节上衔接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够,拖延了时间,没有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导致拖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这件事儿一是媒体披露,再有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加快了刑事责任追究的处理,12月15日、1月15日对全部追究刑事责任的都进行了判决,判决结果已经向社会公报。(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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