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三当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01月30日 14:2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注:1月29日)选举郑少三同志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少三同志简历
郑少三,男,汉族,1949年2月生,安徽凤阳人。 1968年参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中文系毕业,大学学历。
1969年参军服役。1975年后在安徽省凤阳县工作。1978年至1982年在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1982年后在安徽师范大学滁州分校工作。1983年任安徽省滁县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任安徽省嘉山县副县长(挂职锻炼)。1987年后任安徽省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固镇县委书记。1994年任安徽省蚌埠市委副书记。1997年任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1998年任湖北省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市长。2002年任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任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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