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常委会任命市府组成人员 赠发《宪法》
2008年02月26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上海二月二十六日电 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昨日经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新一届市政府二十三名组成人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向新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一一颁发任命书、赠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刘云耕强调,全体受任命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常委会向受任命人员赠发《宪法》,就是希望大家带头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赠发《监督法》,就是希望大家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交办的审议意见,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虚心听取民众的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二○○八年度工作要点》,确定了二○○八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姜平、周波、寿子琪、徐建光、宋依佳等五位受任命人员代表新任命人员作就职发言。大家表示,一定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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