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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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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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记者 黄翔)中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十一日在人民大会堂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十五个,正部级机构减少四个。
华建敏指出,此次改革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调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华建敏强调,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强调以下五点:
——要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要加快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要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抓紧制定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要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任务交给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直辖市;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要抓紧进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各层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除中央有原则要求上下对口外,地方政府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设时间限制;调整和完成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要适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要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督。同时,配套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改革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财政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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